省林草局第十四工作督导检查组赴泸州开展专项督查督导“3·30”暨清明节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
3月29日至4月1日,省林草局第十四工作督导检查组省林草局社区处副处长熊壮一行赴泸州市,专项督查“3·30”森林防灭火、清明节森林防火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林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林业竹业局局长王刚一同检查。
督查期间,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纳溪区、泸县、合江县相关重点林区乡镇、村组,国有林场现场,实地查看森林防灭火防控措施落地、野生动物保护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现场问询、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核验等方式,详细掌握各项工作开展实况,精准梳理工作推进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问题。
督查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在市林业竹业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市林业竹业局分管副局长罗朋,森林火灾预防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会上,森林火灾预防科专题汇报全市“3·30”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森林资源管理科就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推进情况、监管举措及后续工作安排作专项汇报,全面呈现泸州林草重点工作的推进举措、阶段性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督导检查组对泸州市林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泸州市始终严格对标省林草局工作部署,锚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目标,责任体系健全、工作举措务实、推进成效显著,在森林防灭火、资源管护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亮点,为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基层基础。
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统筹推进森林防灭火与产业发展,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与林业产业发展、储备林项目建设、森林“四库”建设深度融合,一体谋划、同步落实,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二是抓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和宣传教育引导,切实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安全防线;三是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完善林草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泸州市将严格对照省林草局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迅速梳理汇总、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森林防灭火、储备林建设、森林“四库”打造、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市林竹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