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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六项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字体: 来源:自然保护地科 作者:自然保护地科 发布时间:2025-12-01 15:28 浏览次数: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整改任务第六项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六项整改任务“纳溪区天仙硐风景名胜区在整合优化时,将保护区内的四川天成玻璃有限公司调出。”已完成整改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09762;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91号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自然保护地科。

附件:泸州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1).docx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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