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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党组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字体: 来源:行政执法科 作者:行政执法科 发布时间:2026-01-26 17:58 浏览次数:

市委、市政府:

2025年,市林业竹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升,筑牢思想基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印发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会前学法12次。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法考法,有效推动学深悟透、学用结合、见行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印发《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林草局、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建设情况。

(三)加强内部管理,推动标准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部门工作规则和内设机构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局工作规定、议事决策规则、公文处理制度等18项制度规则,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及时制定更新权责清单,明确权责分工,充分应用全局43个岗位“法治账图”,融合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能、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强化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依法决策,提升法治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与四川求索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落实公职律师2名,严格落实法制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协审、重大事项会审机制,参与合法性审查68项,做到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备案”。

(二)强化行政监督,促进平安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件、网络问政、12345问政等8件;规范办理政协提案13件、人大建议11件,实现面商率、满意率、办结率3个100%。常态化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切实做好林区禁毒铲毒、扫黑除恶等工作。

(三)强化规范建设、落实公正执法。持续巩固“全省林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市”和“全省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市”建设成果,全市查办林业行政执法案件145件、较上年同期减少19件,同比下降11.6%,森林资源损失大幅降低。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培训、案卷评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等规定,切实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强化资源管理、严肃问题整改。切实规范林地林木保护利用,启动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5—2030年)》。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核发采伐证5764份,审批面积3.5万公顷,林木蓄积33.89万立方米。持续推动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定期调度整改情况,下发图斑数量持续下降,完成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广泛发动138万人次参与城乡绿化美化,累计义务植树530万株。持续巩固两轮退耕还林成果79.06万亩,精细管护森林350.3万亩,全面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五)强化审批保障、常态巡查检查。稳妥推进省级委托事项承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优化审批,完成林业行政审批281件、涉林面积278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2523.03万元,为国省重点项目提供林业要素保障。建立动态巡查制度,结合日常宣传、办案、防火检查等工作,对辖区涉林违法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巡查。

(六)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3·30”警示日等特殊时段,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解读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灭火责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现场解答林木采伐审批、林地使用、违法行政处罚等方面的疑问。累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6万余份、宣教物品0.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87人次,有效提升群众对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七)强化协作配合、协同生态保护。持续深化“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警长+执法队长”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运行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行政司法衔接、办案协作、联合督导、履责监督等6项工作机制。以“行政区划有边界、资源保护无边界”为目标,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强化跨域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交流,成功举办川南五市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2025年联席会议、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滇黔保护联盟2025年工作会议,形成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三、主要存在问题

2025年,市林业竹业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个别群众法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增强,未批先占、批少占多、乱砍滥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林业法律专业人才匮乏,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行政执法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较为不足。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6年,市林业竹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决策法治化、执法规范化、服务精准化、监督常态化”目标,加强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融入林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整体推动、协同发展,不断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学法考法,筑牢制度根基。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学法活动,常态化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鼓励年轻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夯实法治建设人才基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多重审查机制,为林业竹业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抓实评估考核,规范权力运行。有序推进《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全面检验法治建设成效。加强林业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公开透明。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拓展容缺办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热线咨询等便利举措,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严格落实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案卷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清理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实现精准高效监管。通过自查自评、专项评查、交叉互评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和法制审查制度,重点关注涉企案卷质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源头治理,守护林草生态。创新深化“林长+源头治理”工作,构建“宣教前置、服务先行、巡查常态、执法精准、索赔闭环”的治理体系,运用“三单一函”制度推动涉林问题“动态清零”。聚焦林业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通过全链条治理实现“双下降”目标,筑牢林草生态安全屏障。

(六)加强普法宣教,推动护林法治化。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实效,聚焦重点林业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加强林业法治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基层“普法前哨”作用,推动法治宣传与林业管护深度融合,实现“普法+护林”双向赋能、协同共进。

   中共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党组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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