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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邀请公告

字体: 来源:森林火灾预防科 作者:森林火灾预防科 发布时间:2026-02-04 16:16 浏览次数: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拟对四川省泸州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聘,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邀请单位: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泸州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基数为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70%执行,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总投资1.05亿元(最终资金以项目可研批复为准),实施期为2026—2027年,建设范围涉及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5个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县,计划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217公里(最终建设里程以项目可研批复为准)。

五、服务内容:完成四川省泸州市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及预算编制、安全预评估及环境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图审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竣工结算等标段的本项目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子项目及专项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报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若法律法规规章有更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次报名邀请在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luzhou.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时间:自2026年2月4日9:00至2026年2月6日18: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将全套报名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1278713189@qq.com),逾期递交的资料恕不接受。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现场购买等其他方式。

十、公开选择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资格初审+择优选择”方式进行。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我局将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将遵循“合规为本、能力匹配、服务高效、背景可靠”原则,开展综合评比,确定候选单位;评审小组将书面评审意见报评定委员会(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中选单位。

1.企业业绩:参选机构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止,独立完成的至少2个类似(含公路、市政)招标代理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上述同一时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负责的至少1个上述专业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证明(如合同任命页或业主证明);

3.其他参考指标:参选机构成立日期(不低于10年)、其他业绩(最近三年每年业绩量不低于20个)、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力量、代理服务方案、工商注册地、注册资金等。确保其具备长期稳定的运营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库——机构详情中的业绩截图;若本项目未成功立项,中标代理机构亦作废。

十一、联系方式:

邀 标 人: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91号

联 系 人:胡老师、穆老师

联系电话:0830-31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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