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依法公开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市林业竹业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主要包括林业动态、通知公告、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产业、组织建设等林业相关信息。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uzhou.gov.cn)、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http://lyj.luzhou.gov.cn/)、“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http://lyj.luzhou.gov.cn/)。
目前,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信函和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电子邮箱:175927591@qq.com(为确保你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在提交电子邮箱申请后,及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830-3110363)。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91号,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四楼行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8:30
联系电话(传真):0830-3110363。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林业竹业局有关部门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
举报电话:0830-319857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林业竹业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号
申 人 | ○公民 | 姓 名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法人、其他组织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提出申请的方式 | ○数据电文 ○信件 ○传真 ○其他 | ||||
受理机关名称 | |||||
所需的政府信息 | |||||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当场阅读、抄录 | ||||
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经办人 | 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使用指南
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四十五条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申请表编号、经办人、受理时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