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太伏镇自然资源所放生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猪獾
5月13日,泸县太伏自然资源所接到太伏镇派出所电话,称有群众向派出所送来两只獾类野生动物,太伏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随即前往进行处置。
经过认真核实和仔细鉴定,确认该野生动物为猪獾,别名土猪子、沙獾等,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工作人员仔细对猪獾进行检查,发现猪獾身体状况非常好,没有受到任何外伤,因此具备直接放生的条件。随即驱车行十余公里,为这两只猪獾找到了一处适宜的山林环境,并将其成功放生。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出现在大自然中。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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